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政策要点及业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作为新步入增值税行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怎样正确进行增值税及相关业务处理,是目前必须要清楚明白的首要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政策、增值税、税务、国家、房地产项目、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业务处理、企业销售、公告、财政部、营业、通知、税改、试点、财税
TP3;F72
2016-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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