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约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可约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履约保证金

引用
案例回顾 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交易中心")在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该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公开招标文件,载明: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5%(精确到元);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纳直接通过银行转账到交易中心;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未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

7

D922.297;TU723;F407.9

2019-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6-2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招标与投标

2095-6029

51-1751/F

7

2019,7(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