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三年后收到的一张行政处罚单
"行得春风,迎来夏雨;播下苦种,收获苦果."2016年3月17日,欧洋建设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欧洋公司)就收到了这样一份不同寻常的苦果,这就是当地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的一纸行政处罚预先告知单.欧洋公司随后于2016年6月15日收到市住建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51.8519万元.原因是其在2013年2月1日参加某博物馆、城市规划展览馆工程(以下简称两馆项目)投标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触犯了《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这让其颇感意外.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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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1;R155;F233
2019-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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