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关材料的瑕疵导致投标被否决的探讨
案例回顾:
某住宅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以下简称施工类资质).在对电子标的评审过程中,评委发现A市甲公司提交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类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设计类资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营业执照、施工类资质证书不一致.在本次招标中,A市有多家公司提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委随机抽看了其中乙、丙、丁三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抽看发现,乙公司的设计类资质证书的发证时间晚于甲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营业执照、施工类资质证书是一致的;丙公司的设计类资质证书的发证时间与甲公司接近,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营业执照、施工类资质证书不一致,但是丙公司附上了设计类资质证书后面的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那一页的扫描件;丁公司的设计类资质证书的发证时间与甲公司接近,也存在着相关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一致且未附变更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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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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