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制定本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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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3.7;F294.1;F822.0
2018-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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