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立法应注重与招标投标法的有效衔接
历经时间的沉淀,经多部委酝酿与沟通,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起草,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使PPP项目建设已然找到了前行的阶梯,其确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制版图的基本框架.PPP法具有通则的法律地位,是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本关系法治化的重要法律基础.伴随着PPP市场的不断膨胀,PPP交易项目及事项越来越多样化和专业化,对PPP立法的技术性和专业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对PPP立法的协调性要求也大大提高.
招标投标法、有效衔接
D922.297;F284;G641
2017-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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