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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中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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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2005年11月18日,水电工程集团(甲方)与实业公司(乙方)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甲方以其资质对某水电站工程投标,在乙方的协助下中标,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乙方负责咨询、公关等工作;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现金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出具,如为保函形式则由甲方出具;甲方负责组建工程指挥部,负责工程管理与实施,负责与业主的交往、对外联系等,乙方可委派人员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参与合同谈判;工程中标后,甲方按其结算合同总额计提管理费用2.5%;中标后,双方组织单项工程的招标,均可推荐施工队伍,单项工程中标单位应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合同约定、中标项目、中标人

R95;D923.6;R1

201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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