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投标诚信——由取消"原件备查"引起的思考
曾几何时,"原件备查"在招标文件中频繁出现,既是技术标评审的"规定动作",也是投标被否决的重要条款,引起各评标专家的高度重视.然而,正是"原件备查"这一要求,却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投标企业的裹脚布、绊脚石,极大地限制了企业的投标活动.为减轻企业负担,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标活动中,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1].时至今日,这条规定执行得如何?文章在剖析"原件备查"利与弊的基础上,对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及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几点思考,以期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减轻负担、原件备查、投标诚信
F284(基本建设经济)
2017-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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