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设置限制或排斥竞争条件的应当修改后重新招标
「案例回顾」
2012年11月13日,某市运管局就本市71台出租汽车经营权进行招标,发布了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公告》.某出租车公司认为《招标公告》中设置的考评项目不合理,客观上存在定向招标,评分标准存在不公平、不合理,对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与车辆规模和办公用房的评分分值计算显失公平,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该公司,侵犯其公平竞争权,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招标公告》.
重新招标、招标文件、竞争条件、修改后
F224.32;G229.27;F407.9
2017-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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