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和台湾地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差异比较研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大陆和台湾地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差异比较研究

引用
我国大陆地区政府采购制度起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试点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随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预字[1999]139号)1999年4月17日的颁布并施行,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办理的政府采购活动开始有法可依.随着《政府采购法》2003年1月1日施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再加上配套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等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逐步完善,政府采购实践成绩斐然,从政府采购规模在1998、1999、2000、2005、2010、2014、2015七个年度分别为31亿、110.35亿 元、327.9亿 元、2927.6亿元、8422亿元、17305.34亿元、21070.5亿元的发展进程可见一斑.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大陆和台湾、台湾地区、差异比较、地区政府

D9;F224.32;G220

2017-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8-1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招标与投标

2095-6029

51-1751/F

2017,(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