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立医院集中采购药品高于医保额医院承担
记者近日从重庆市政府网获悉,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为提高医院议价动力和采购低价药积极性,按照通知,医院采购价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奖励给医院,高于医保支付标准或限额的部分由医院承担.
通知明确,对部分临床必需的短缺药品实行医保集中带量采购.市卫生计生委明确短缺药品品种,由医院向市社会保险局申报全年使用量并委托采购,市社会保险局委托重庆药品交易所实施采购,并监督买方、卖方、配送方签订三方合同,医保基金支付结算.
公立医院、集中采购
R197.3;F274;F425.5
2017-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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