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保证中标的"居间合同"无效
「案例回顾」
2012年4月11日,胜某、高某(乙方)与投资公司(甲方)签订了一份《居间服务合同》,约定: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使甲方获得城市综合服务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个或分期多个工程标段的中标.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该工程项目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即视为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订承包合同,未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居间合同
D923.6;D922.28;D922.181
2017-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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