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br>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为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程建设领域、国务院办公厅、保证金、清理规范
D924.392;F810;D630.9
2016-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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