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招标还是重新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选择--对一起中标无效后重新招标案的分析
「案例回顾」<br> KY公司一审诉称:KY公司等四家企业参加了YD公司的远东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2011年12月29日评标,LD公司综合分最高排名第一,KY公司排名第二。后查实LD公司在本次投标书中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投标资格。但YD公司未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结果,KY公司发函要求YD公司答复,也未见书面回复。此外,YD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重新发布了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请求判令YD公司按照缴纳的保证金一倍赔偿KY公司5万元。
重新招标、重新确定、招标人、中标人
F224.32;S216.4;TD531+.1
2016-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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