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用制度与法律规定的"碰撞"
案例回顾:
2014年11月,A公司参加某水电站淹没区地面文物复建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下简称甲项目)投标,并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第二中标候选人B公司以"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招标文件中的'限制投标情形'"为由,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回复无权处理后,B公司遂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请求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A公司的中标资格,并依法处罚A公司的弄虚作假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甲项目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
信用制度、法律规定、招投标
D920.4;F284;F820.4
2015-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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