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在投标文件中加盖的公章并非公安部门备案公章"的投标文件之有效性
案例回顾:
某使用国有自筹资金建设项目招标,总投资约600万元,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二的甲公司、乙公司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收到了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乙公司对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甲公司的书面质疑,称甲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盖的所有公章与其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公章不一致,故其认为该公章涉嫌伪造,要求取消甲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公安部门、投标文件、有效性、非公安
G471;D631;TP311.52
2015-09-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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