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小常识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3.发售资格预审文件;4.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修改;5.提出针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以及异议处理;6.编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8.评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写资格审查报告;9.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10.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招投标、小常识
F284;F407.9;TU723.2
2015-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62-62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招投标、小常识
F284;F407.9;TU723.2
2015-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62-6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