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减少质疑投诉的发生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和处理质疑投诉,对于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保障政府采购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采购活动、政府采购
F253.2;F812.45;F425.3
2015-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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