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出台《福建省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
日前,福建省住建厅组织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了:对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景观绿化工程;省重要大型市政工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除国有或国有控股投资的房地产项目外,其他房地产项目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由投资企业自主直接发包,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对位于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标志性城市景观大道、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跨江城市桥梁和省大型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鼓励省外投标人与省内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以满足方案设计后续阶段的设计和服务需要。同时还配套出台了《福建省市政工程设计标准招标文件(2015年版)》(通用本、专用本)。
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福建省、若干规定、设计招标
F284;TU99;D922.291.91
2015-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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