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法制化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日前,湖北省鄂州市政府出台了《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鄂州政规〔2014〕10号),该《办法》共八章四十二条,其内容具有以下四个特点:<br> 一是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及规模标准。《办法》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与国务院部门规章和省政府第306号令保持一致;其他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的交易规模标准,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对未列入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包括未达到交易规模标准的项目,未做硬性规定。
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市场、法制化、湖北鄂州
D630.9;F284;D922.181
2015-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