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3版施工合同的解读十二关于2013版施工合同“商定或确定”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下简称“1999版施工合同”)进行了整体修订,并于2013年4月3日颁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2013版施工合同”)。与1999版施工合同相比,2013版施工合同在结合《FIDIC合同施工合同条件》(1999版红皮书)第3.5款“确定”条款的基础上,新设了“商定或确定”制度,希望通过赋予总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履行争议的居中调处的权力,建立一种便捷高效的过程争议解决机制,以便于及时解决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争议,防止争议的扩大和矛盾的积累,从而促进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
2013版施工合同、理解与适用
TU711;D925.2;D923.1
2014-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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