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解决办法思考之二--对现有评标制度的补充思考
已经在我国实行了三十余年的招标投标制度存在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如何解决和建立招标文件预先公示和审查制度,优化评标方法、减少和限制使用“综合评标法”、杜绝使用“随机中标法”、优先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探索新型评标方法,改进评标委员会工作方式、给予评标委员会成员更多的宽容、信任、自由裁量权和讨论的时间和空间,予以评标一定的灵活性、改变现行评标和合同条款“不得作任何实质性修改”过于刚性的规定,放开投标人数量的限制,减少招标人评标的参与度,值得思考和探讨。
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评标制度、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
F284(基本建设经济)
2014-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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