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公开招标但经过正当商谈程序的特许经营许可应认定有效--福建省中盛天然气管网投资有限公司诉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及湘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许行政许可案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未依法公开招标但经过正当商谈程序的特许经营许可应认定有效--福建省中盛天然气管网投资有限公司诉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及湘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许行政许可案

引用
根据《行政许可法》、《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属于公开招标投标的范围,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进行许可。但对于项目工程规模大、投资多、技术性强,对资质的要求很高,符合要求的企业较少,导致招标无法进行时,行政机关通过招商、谈判等方式确定许可对象的,只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其效力应予以认可。

索引词行政许可、招标投标、正当程序

F832.48;F592.7;F127.64

2014-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3-25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