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中未批先招和规避招标行为的法律探析
未批先招和规避招标,作为招标投标实践中经常出现的两种不法行为,以合法化的操作流程为表象,以脱离监管、排斥对手、破坏竞争为手段;以追求不法利益为目的,破坏了公平、公正、公开精神和诚信原则,是对国家公权力的挑战,应当予以制止和打击。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对于未批先招和规避招标规定,还存在法定情形不明确、责任主体不明晰、责任缺失等问题,应当予以规制。
招标投标、未批先招、规避招标、不进行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失败
F284(基本建设经济)
2014-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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