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在不佳法制生态环境中成长前行“百问招投标”之二
法治生态环境是指全社会主张法律主治、依法而治所形成的特定意义上的社会环境。法制环境主要有两个评价标准:一是权力受到法律制约;二是确认与维护公民权利。良好的法治生态环境,不仅包括外在形式层面的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同时内在精神层面的法律观念的转变和养成也蕴涵其中。因此,要使法律制度的功能、作用充分实现,不是创设一套崭新的法律制度就万事大吉了,还要使法律观念和新的法律制度呈和谐、统一和适应的关系。
招投标、生态环境
F284;F407.9;TU723.2
2014-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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