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820.2009.09.013
开展植物检疫登记规范植物检疫行为
@@ 为了加强对农业种子、苗木和应检农产品的繁育、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植物检疫管理,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侵入和传播,保护农业生产安全,承德市植保植检站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河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承德市农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开始在本市全面实行植物检疫登记制度.截至2008年底全市已有1084个单位、个人进行了植物检疫登记.通过开展植物检疫登记,使全市植物检疫工作更加规范,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疫情监测和检疫监督管理.
植物检疫、登记制度、规范、保护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保护条例、承德市、植保植检、疫情监测、实施细则、生产安全、经营单位、检疫管理、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农业部、农产品、河北省、种子、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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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1-3(植物检疫)
2009-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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