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218.2023.08.012
中美数字音乐版权交易对比——以索尼音乐为例
一、引言
在音乐产业历史上,录制音乐产业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中心地位,并常被认为它代表了整个音乐产业.①通过不断的整合和发展,绝大多数的录制音乐市场份额被瓜分后称为今天的"三巨头"的国际公司所控制.他们分别是环球音乐集团(UMG)、华纳音乐集团(WMG)和索尼音乐娱乐(SME).虽然三大巨头所占的市场份额随着音乐分众化程度的加深略有减少,但在2019年仍占总市场份额的67.5%.
数字音乐版权、版权交易
D923.41;G920.5;G239.2
2023-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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