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9864.2020.03.005
元代“局盐法”考论
自窝阔台汗二年制定盐法伊始,蒙元政权便对盐政予以极大的关注.忽必烈建元后,元廷建立了一套由户部集中管理,并通过各地盐运司分区管理盐务的盐政运行体系,由此形成了全国性的食盐运销体制.元代局盐法是由政府设立官盐局发卖食盐的运销方式,是元代食盐运销过程中政府调控盐价的重要举措,局盐法的施行亦是政府发挥宏观调控职能的体现.然而,政府在某一区域设立官盐局,并非代表在此地施行了食盐法.元代局盐法与食盐法之间最主要的区别,一是考察政府是否以“取实”人口来施行计口桩配食盐之策;二是立足于政府设立官盐局之时发挥的职能以及政府所预期取得的成效.
元代、局盐法、官盐局、食盐运销
K24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古代财政体制变革与地方治理模式演变研究”项目编号:17ZDA175
2020-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