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9864.2018.01.003
从"专商引岸"到"一例通销"——康熙年间衡永宝三府食盐运销制度的变革
湖广淮盐引地一例通销的政策在明末已具雏形,清初正式确立.湖南衡州、永州、宝庆三府在康熙六年(1667)由粤盐区改为淮盐区,严行专商引岸制,但并未立即纳入湖广一例通销的体系,由此产生衡永宝三府与湖南北四府运销制度的差异.其结果是,衡永宝三府在粤盐的侵越之外,受到北面四府淮盐的严重侵越.康熙四十二年,就任偏沅巡抚的赵申乔虽然采取各种措施严缉私盐,但效果并不理想.为解决此问题,康熙四十九年,经过湖广总督郭世隆、偏沅巡抚赵申乔、两淮巡盐御史李煦的联名奏请,朝廷最终同意衡永宝三府进入湖广一例通销的体系.推动这一制度变革的因素包括地方官员的销引考成、民众的消费需求、地方盐商对行盐利润的追求、两淮盐商对市场占有的需要等.
清代、食盐专卖、专商引岸、一例通销、衡永宝三府
K249.2
2018-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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