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产场所到基层单位:清代广东盐场基层管理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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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9864.2016.01.002

从生产场所到基层单位:清代广东盐场基层管理探析

引用
由于经济结构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形成于明代的盐场组织到清代纷纷崩坏,清代中央并没有确立非常细致的制度规定,各地只能因地制宜,寻找合理有效的管理模式。在广东,清代盐场基层管理的完善,是一系列盐政改革的结果使然。康熙末年,广东最终确立了“发帑收盐”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盐斤“颗粒皆官为收买”,官方必须在盐场建立盐仓来收储盐斤;为确保盐斤颗粒归仓,在旧有基层管理失效之后,官府又急需寻找另一种有效的基层管理方式。盐灶、盐作为盐场的生产场所,由于和食盐生产直接相关,又便于官府对盐斤产量的掌控,符合官府禁绝私盐的需求,因而逐渐演变成为估算盐场产量和实现盐场管理的基层单位。通过它们,官府较有效地实现了对盐斤生产的掌控和盐场的管理。

盐政、盐场制度、基层管理、广东、清代

K24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明清华南沿海盐场社会变迁研究”项目批准号14CZS03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6-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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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史研究

1003-9864

51-1119/TS

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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