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9864.2011.01.002
明代海盐区之垦耕
在明朝,按其食盐生产地域,分为两淮、两浙、河东、山东、长芦、福建、两广、云南、四川、辽东等若干盐区,其中,除了池盐、井盐等内地产区外,两淮、两浙、山东、长芦、福建、两广、辽东盐区均属海盐区.海盐区地域广袤,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卤矿资源,煎盐灶户和其他身份的社会成员曾在明代较多地开发盐区荡地,他们不仅利用沿海疆土制造食盐,而且进行大量垦殖,开展农业经营,生产粮草、棉花、果蔬等物品.如此行为,既将食盐制造业与种植业结合在一起,而同时又引发了二者的矛盾和冲突,以至后来导致盐政的改革.
明代、海盐、荡地、垦耕
K248
2011-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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