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87/j.1001-9332.202111.009
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模型的福州市区域生态补偿额度核算
区域生态补偿额度的确定和空间选择是横向转移支付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的关键问题.本研究以福州市12区县为基本研究单元,通过核算2015和2018年福州市各区县森林、草地、湿地、农田和海洋五大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价值,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构建生态补偿模型,确定了福州市各区县不同生态系统的生态补偿额度及空间分布.结果 表明:2015-2018年间,生态支付额度最大的地区为鼓楼区(363.84亿元),其次为马尾区、仓山区和晋安区,分别为78.09、69.74和66.69亿元,罗源县和台江区的支付额度较小,分别为29.42和19.03亿元.需要生态补偿的区域中,连江县和长乐区的补偿额度较高,分别为251.20和202.61亿元,其次为永泰县(125.70亿元),再次为闽侯县、福清市和闽清县,补偿额度在100亿元以下.不同生态系统类型的生态补偿区域分布不同,其中,永泰县、闽清县、闽侯县、连江县和罗源县是森林、草地、湿地和农田生态系统的主要生态补偿区,森林、草地、湿地和农田的补偿额分别在24.24~313.79、11.81~207.08、10.15~454.93和57.80~239.54亿元;海洋生态系统的补偿区主要在连江县、长乐区和福清市,补偿额在82.16~478.54亿元.该结果较好地反映区域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状况,可为福州市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提供参考.
区域生态补偿;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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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项目;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项目;福州市生态系统价值核算科研服务项目
2022-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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