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杀勿论"误用义的调查分析
本文对现代汉语中广泛误用的"格杀勿论"进行了考察."格杀勿论"本指"把行凶、拒捕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不以杀人论罪";但现代汉语中已经长期误用为"不容分说、一概杀掉"之义.由于误用的广泛性,在误用意义的基础上还产生出一个十分能产的造词格式"格V勿论",形成词语的再度误用.本文分析了误用义没有得到认可带来的不便以及将误用义纳入规范的可能性,认为对"格杀勿论"的误用义予以接受是合适有效的规范对策.
"格杀勿论"、本义、词语误用:语言规范
H1(汉语)
2009-0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