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069.2006.06.004
医生收受回扣可获受贿罪
@@ 最近,有关医生收受药品回扣是否构成受贿罪的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因为,去年12月26日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中,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大到了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意味着今后如果医生收取回扣数额较大,有可能涉嫌商业贿赂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究竟怎样看待《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笔者就此谈几点看法.
医生、药品回扣、刑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商业贿赂罪、刑事处罚、数额较大、贿赂犯罪、工作人员、草案、受贿罪、企业、会议、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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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预防医学、卫生学)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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