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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9069.2005.04.018

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看中澳两国对医疗事故管理理念的差异

引用
@@ 中国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从损害结果上看,相当于澳洲所称的负性事件:"无意发生的伤害或并发症,导致残疾、死亡或延长住院日,是由卫生保健管理所致";两国在对这种事故的管理理念上,具有明显差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澳两国、医疗卫生管理、卫生保健管理、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医疗活动、行政法规、损害结果、人身损害、护理规范、管理理念、负性事件、部门规章、住院日、并发症、中国、诊疗、死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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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D81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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