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069.2004.05.015
试述医患关系的合同性质及其特殊性
@@ 医患关系中,”患”指病人本身及与病人有密切关系的家属、朋友、患者单位等.”医”是一个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整体,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医师、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工人等,都属于医的范畴.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身体健康日益关注,因此对医疗服务质量水平要求也越来越高.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及完善,普法工作的大力推行,人们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因为上述原因,医疗纠纷呈现快速上升趋势,法院医疗纠纷受案率增长很快,医疗纠纷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法律对医患关系也给予特别规定,根据医患关系的特殊性,做出了医疗纠纷实施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于是很多医务人员变得谨小慎微,不是特别有把握的病不愿意去治,主要是不想承担风险.本文试图就医患关系的性质及特点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医疗纠纷的解决有所帮助.
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医疗服务、行政管理人员、举证责任倒置、纠纷的解决、关系的性质、质量水平、医务人员、医技人员、特别规定、生活水平、身体健康、热点问题、普法工作、患者、服务过程、法制意识、法制建设、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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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预防医学、卫生学)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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