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9069.2003.12.025
传染病防治中医疗卫生专业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 传染病在历史上曾给人类造成很大的灾难,进入20世纪,尤其是50年代以来,由于生物医学的进展,人类的疾病谱和死因顺位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传染病已经不是影响人类健康与生命的主要疾病.然而,突如其来的SARS重新引起了人们对传染病的关注.由于SARS是一种新型的传染病,其诊断、治疗、预防方法都具有未可知性,因此引起了社会的恐慌,不但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而且给社会经济造成巨大损失.防治SARS的经验提醒人们,虽然传染病的防治已经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已被消灭的传染病仍有死灰复燃的可能,新发现的传染病随时都可能侵入,人类防治传染病的历程任重而道远,加之传染病的防治对人群健康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很大的外部性,因此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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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预防医学、卫生学)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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