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014/j.issn.1002-0772.2018.04a.18
美欧日澳公开医药企业支付医师费用法规述评
借鉴美欧日澳有关“公开医药企业支付医师费用”的法规,为我国药品流通法规建设提供参考.从公开事项、公开平台和惩罚规则等角度对这些法规进行比较分析.公开事项多则五项少则两项;美国在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网站上对外公开,欧日澳在制药协会网站或企业网站上对外公开;除日本外,美欧澳都有具体的惩罚规则和相应额度.美欧日澳通过“公开医药企业支付医师费用”法规的实施,提高了企业资金流动的透明度,堵塞了非正常的企业与医师沟通渠道.
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医药企业、公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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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D922.16(一般理论)
2014年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ZD201432;2013年北京大学医学部中美医师职业精神研究中心资助项目PUHSC-MPC1303
2018-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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