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情况下“院外救治”行为的法律性质及责任分析
紧急情况下“院外救治”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通过从民法上的无因管理和紧急避险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以及对国外该种行为法律规定的借鉴,对“院外救活”行为的法律性质及救治人员的责任进行探讨,认为医务人员在院外救治中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非医务人员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同时借鉴国外“好撒玛利亚人法”的做法,在紧急情况下“院外救治”行为中施救者都不应当负相关法律责任,社会对于该种行为应当予以认可和提倡,国家应加强立法对于该行为的性质及施救者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保护施救者的权益.
院外救治、无因管理、紧急避险、好撒玛利亚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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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D922.16(一般理论)
201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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