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互换移植法律问题研究
人体器官互换移植经历了从2007年的激烈争论到2012年的无障碍实施的境遇转变,在人们从观念上普遍认同的同时,其实就此问题法律上的争议始终存在,法律对此问题的模糊处理方式也一直未得以纠正.基于严防死守的僵化刻板,不是法律的应有之义,因此,建议我国立法以限制性放宽的态度对待人体器官互换移植问题,采取疏堵结合,在由有权机关作出明确法律规定或解释的前提下,以及专门审批机关按照严格审查程序进行审批的情况下,允许人体器官的互换移植.
器官移植、互换移植、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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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D922.16(一般理论)
2014-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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