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诊疗决策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可采取保守治疗恰当延长孕龄,减少因胎儿不成熟导致的围生儿死亡.但对妊娠28周~32周以前者的保守治疗,应采取非常慎重的态度,可以预期结局作为临床决策依据,恰当把握终止妊娠的时机与指征,达到提高胎儿有效成活率,避免孕产妇终末脏器不可逆损害,降低孕产妇病死率与婴幼儿死亡及病残率,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的目的.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保守治疗、临床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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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14.245(妇产科学)
2013-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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