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5998/j.cnki.issn1673-8012.2018.03.011
营利性民办高校地方立法的实践与反思
民办高校为教育供给方式提供了多样化选择.对于新出现且日益发展壮大的营利性民办高校来说,地方立法尚处于探索研究阶段,各地虽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地方民办教育管理的制度进行了补充或创新,但仍存在地方立法层次不够高、内容设计不完善、地方政策执行监督不足等问题.因此,民办教育地方立法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地方立法需要充分考虑营利性民办高校和教育群体多方主体的利益诉求并将国家相关法律具体化,地方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渐进式变革路径,制订更符合营利性民办高校需求及其未来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可从提高地方立法层次、设置学生权利救济保障制度、构建营利性民办教师权益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实践的探索.
营利性民办高校、民办教育、利益诉求、地方立法、实践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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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8.7;D922.16(高等教育)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委托项目"营利性民办高校法律问题研究"JYBZFS2017004;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资助项目"教育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2015社科博6号
2018-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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