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食用毒覃中毒事件的调查分析
2012年8月15日上午11时25分,我中心疫情室接到州疾控中心疫情室电话通知:"州人民医院8月14日收治2例疑似食用毒覃中毒患者,是你县都坪镇xx村xxx组人,目前均已死亡"。接到此疫情报告后立即向中心领导及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已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的标准,12时05分经请示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将此次疫情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我中心疫情室于13时14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下,与县卫生监督局及县人民医院等业务人员一行6人于2012年8月15日11:40出发赶赴都坪镇xx村xx组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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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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