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245.2008.03.010
宝安区2004~2005年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漏报评估
目的 分析宝安区近两年医院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状况,为制定传染病规范疫情报告管理水平提供依据.方法 对辖区近两年各级医院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漏报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04-2005年宝安区漏报率为5.28%,在各类传染病中,漏报率较高的依次是肺结核(15.32%)、腮腺炎(9.60%)、病毒性肝炎(6.74%)、伤寒(5.79%)、淋病(3.57%)、麻疹(3.13%)、痢疾(1.31%);各级医院之间漏报率有显著差异,集体、民营医院漏报较为严重.结论 应不断完善报告登记制度,规范提高疫情报告质量以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传染病、漏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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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1.8+2(流行病学与防疫)
2008-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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