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245.2006.03.042
2003年度全局纯净水、矿泉水、净化水检查情况总结
@@ 按照局卫生处、技术监督处、生活管理中心、局工会四部门联合下发的胜利卫发[2003]8号文件"关于开展纯净水、矿泉水、净化水卫生质量统一检查的通知"精神,以上四部门与局卫生防疫站分别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团于4月13日-4月28日利用两周的时间对全局纯净水、矿泉水、净化水卫生质量进行了检查.这次共查纯净水生产单位24家、进入油田市场的矿泉水生产经营单位6家、净化水生产经营单位7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制度、"两证"情况、工艺流程、相关设备设施、有无专用检验室或委托检验等情况进行审查,抽查近两年的化验结果,并分别对纯净水抽关24份、对矿泉水抽样6份、对净化水抽样7份.依据GB17323-1998、GB17324-1998、GB8537-1995、GB5749-85<瓶装饮用纯净水>、<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感官指标、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检验,并根据检查情况、检验结果汇总评比.
瓶装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净化水生产、饮用水卫生、经营单位、卫生质量、检查、卫生防疫站、微生物指标、质量统一、指标检验、相关设备、卫生制度、卫生标准、委托检验、生产单位、检验结果、技术监督、化验结果、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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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基础医学)
200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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