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351.2003.10.013
CATV系统设备的"EMC"设计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布的国家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认可制度,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第5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要求"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类产品在2003年5月1日后进入市场销售,必须具有"3C"认证证书.本文主要介绍CATV系统设备中干线放大器和电视调制器类产品满足"3C"认证要求而进行的产品电磁兼容性(EMC)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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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91
2005-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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