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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6210.2014.04.001

《诗经》“二《南》”名义诠释平议

引用
《诗经》“二《南》”(指《周南》《召南》)列于十五国风之首,而十五国风在正式礼仪场合演奏过的乐歌见于文献记载的,惟有《周南》《召南》中的数篇.且被称之为“正歌”.孔子对“二《南》”亦给予极高的评价.此皆昭示着二《南》在十五国风中有着某种特殊地位.此外,今本《诗经》其它十三国风皆冠以地域名称后附“风”字,而二《南》究竟产于何地,则始终困扰着人们,且直称《周南》《召南》,不附“风”字,也令人们猜测二《南》是否独立于国风之外.总之,十五国风中关于“二《南》”的名义诠释争议最多,久讼不决,未见定谳.今试综述前贤之论,并提出我们的一点浅见,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五国、文献记载、综述、演奏、学界、同仁、三国、诠释、评价、名称、礼仪、乐歌、困扰、孔子、地域、地位

I22;R24

2014-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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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6210

41-1041/H

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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