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文选集注》诗类中的"今案"
<文选集注>中的"今案"标明了唐时诸家注本如<钞>、<音决>、五家及陆善经本正文与李善本的不同之处.本文通过比勘<文选集注>与监本、尤刻本、胡刻本、陈八郎本、明州本、奎章阁本及建州本等,一是有助于认识唐时诸家<文选>写本的旧貌,及考察<文选>的异文及其流传与接受情况;二是可发现<文选集注>多方面的校勘价值,对纠正诸宋明刻本的讹误及认知<文选>版本流变具有重要价值.
《文选集注》、诗类、今案
G25;I20
2011-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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