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2979.2022.02.006
从立法语言类指性"的"字短语的使用看语体与语法的互动
文章在深入考察立法语言中类指性"的"字短语的基础上探讨了语体与语法的互动关系.研究发现,立法语言中类指性"的"字短语在结构形式、语义类型、表义特征与语用功能上均有显著特点:结构形式上,V型(主谓短语+"的")的使用频次最高,其次是IV型(动词性短语+"的"),使用频次最低的是VI型(复句形式+"的");语义类型上,可分为"实体类指""行为类指"和"情形类指"三类;表义特征与语用功能上,分别具有消极性和话题性两个明显倾向.基于此,文章提出,语体与语法之间具有双向互动、双向影响的关系:一方面,语体对语法具有双重塑造的作用,具体表现为交际功能塑造语法、语体特征塑造语法;另一方面,语法对语体具有双重实现的功能,具体表现为语法实现语体特征、语法实现语体功能.
立法语言、"的"字短语、类指、消极性、话题性、语体语法
H146.3(语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22-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3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