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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0-2979.2017.03.007

晋语过去时标记"来"与经历体标记"过"的异同——晋语时制范畴研究之二

引用
晋语的过去时标记"来"与经历体标记"过",存在一系列的差异."来"属于"时"范畴,一般位于句末,辖域涵盖全句;"过"属于"体"范畴,位于动词之后,辖域包括动词及其宾语.从与动词情状的关系看,"来"可用于活动类、状态类情状,"过"可用于结束类、成就类情状,或有限制地用于活动类情状.句法上,"来"多数情况下不能同"过"互换或共现,但在存在句和表行为持续的句子中可以互换."来"同"过"共现时,表达对过去事件的追忆,构成一种"追忆句",这种情况反映了过去时标记同时具有"情态"功能,兼有表达语气的作用.语用上,"来"字句自足性差,经常要求带后续句或分句,或用来说明情况和原因.

晋语、来、过、过去时、经历体

H172.2(方言)

本文初稿曾在"第48回日本理论言语学研究会"2017年1月,日本同志社大学上报告,蒙沈力、刘勋宁教授和吴芝蒸博士等热烈讨论和指教,《语文研究》匿名审稿专家和编辑部给本文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修改建议,谨此一并诚致谢忱

2017-09-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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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979

14-1059/H

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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